量子之爱

对人类关系的扭曲理解之二。求求了您能一口气写完吗。
本文属于 My twisted view on human relations 系列:
  1. どこにも行けない人たち
  2. 稍微正常一点的近况报告,以及对生命和人类关系的扭曲理解
  3. 量子之爱 (本文)

怎么还一篇比一篇长。人生连续剧?


之前发生了两件让我思考好一阵子的事儿。一个是一位象友发了这段话:

我的爱是不会消失的。[…] 除非我对另一个人的认知发生改变,我的爱才会消失。如果那个人还是我心目中的那个人,爱就不会消失。

这在我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纵然每个人对爱的体验都是独特的,但我几乎没有经历过不会消失的爱,而且更多时候不是对方改变了,而是我自己改变了。再要细细追究的话,不是我改变了,而是我不知何时与为何对对方产生的爱,不知何时与为何又消失了。

这个博客也进入第四个年头了。一开始我把草稿箱当日记本用,因此草稿数量相当惊人。偶尔回看起来,想起自己也曾试图相信恒久不变的爱是存在的。但在这之后的几年间,我与女性男性都谈过恋爱,更是多年以来某位不具名亲戚的惟一指定恋爱顾问,要我说,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摒弃了「永远」的概念,也不是觉得不存在能始终如一的人,但,占总人口比例是多少?需要多少年的时间来验证?在这期间又该如何保证自己这方不首先败给时间呢?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永远,还不如直接假装它不存在吧。

我并不总是「既然一定会结束那就干脆不要开始」派,但确实是「一旦我不想继续了就必须马上结束」派。开始恋爱可能是件相对简单的事情,因为我确实是有点儿恋爱脑,或者说恋爱体质(未公开,链接仅供自己参考)的。但是因为「爱消失了」这么文青(读作:扯蛋而且像不定时炸弹一样的原因,跟一个谈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恋人分手,彼此的体验还确实都是有点蛋碎的。再进一步,在已经知道了自己就是这么飘忽的人的情况下,就连开始一段关系都仿佛是对彼此的不尊重和不负责任(我虽然是这么飘忽的人却也有这么严格的道德感,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在此我需要对吃了螃蟹的几位前任致以发自内心的歉意,我是个渣渣,我确实不配跟任何人在一起。

在快两年前的这篇博文里,就已经表达过了这样的念头:「我必须完全忘记自己谈恋爱的可能性,完全摒弃爱情的概念」,才能获得自由和独立,才能不被自己的念头束缚着生活。这个想法到今天也没有改变过。所谓忘记就是完全忘记啊,忽略掉人类是一种可以当作恋爱或者性行为对象的存在。听起来挺中二或者说 dehumanising 的,但是,怎么说呢,对于我这种性倾向也一团乱麻的人而言,习惯之后还是蛮简单的。这个话题就要等我再有勇气一点之后才能公开谈论了。


另一件事是,另一位象友转载了毛姆《作家笔记》中的「世上有两种友谊(There are two kinds of friendship)」选段(南京大学出版社,13 ~ 14 页)。这本书挺容易找的,就不在这里贴了。

这是使我如醍醐灌顶的一篇文章,其实前文 1 里就已经略微引用过了。用毛姆的话来说,我的友谊存在两个固有矛盾。第一:我分辨不出肉体本能所产生的友谊跟爱情之间的差别,而爱情非我所欲,因此如果基于肉体本能的友谊发生了的话我就会尽力忽略它。以前不懂这个道理,也没现在这么自闭,确实结交过不少由于本能而产生亲近感的朋友,但无一不是共同的环境瓦解(比如重新分班、毕业、转校之类的)而渐渐不再联系了。目前看来,仅就我自己而言,但凡不是出自知性(「个性,情感,活跃的思想」)的友谊都不能长久,这其实也包括了亲戚。

话题稍微扯远一点。我一直觉得「亲戚」这种关系是挺微妙的,因为与亲戚之间由于血缘的原因几乎必然产生本能的亲近感。但可能是我过于薄情吧,我觉得并不是说我们是亲属关系,我就必须和妳「搞好关系」。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好都是互相选择的结果,哪怕是亲戚也得有这么个过程才行。远到八辈子打不着的堂表姐妹兄弟,近到父母孩子,我认为都必须有某种程度上的知性的互相认同,才可能有自然的良好的关系,不然就是硬拗,就恩搁那儿演,可能对方满意了,但我一点儿都不开心,这能算良好关系吗?
这么想想,当我的长辈还是有点恶心的,妳如果不能从知性上吸引我,我对妳就除了能拿到压岁钱和陪伴我喜欢的另外的亲戚的感激之外没有任何想法了,我跟妳拜年啊问候啊就跟给上班打卡的感觉没什么两样。但中国式的长辈,就是习惯把小辈当婴儿,什么都不说,但又指望对方能「懂自己」。开什么天大的玩笑,我都还不喜欢妳呢,我才不想费那个劲儿去懂妳。也怪不得我妈曾经骂我是怪物噢。她可能以为我不记得了,搞不好她自己都不记得了,毕竟都快过去二十年了,但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说「你这个怪物」的那个晚上。
如果没有那一天,我现在会是这个性格吗?不好说,但是这件事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我的自我认同,感觉像被盖了个公章,理直气壮。这就是标准的叛逆吧。不过「叛逆」这个词难道不是暗含着「孩子是家长的所有物」的思想?算了,不展开了。

回到先前的话题。固有矛盾之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未确诊的 ADHD 患者,反应到性格上就是,我的思维从不停止漫无边际地运转,除非强迫自己集中或者耳机正在播放(这也是我喜欢音乐和播客的一小部分原因)。这不是个好事情,在入睡方面是个大问题,在与人交往上尤甚。妳要么得像扯着脱缰的野马一样扯着我的思维,或者自己也是个脱缰的野马,要么得顺着我乱跑。而且,因为不知道为什么的原因,我经常时不时想自己待着一会儿,在有其他非陌生人在场的情况下我根本无法进行创意活动,比如写发在这个博客里的随笔和诗,这是维持我心理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无论如何都还得「在两次会面之间留足时间」。说实话,这样的人不是没有,但是想要积极地寻找,体验也还是有点蛋碎的。种种原因,造就了我越来越少主动地在现实生活中结交别人,即使认识了新的熟人,也懒得费劲尝试着发展成更亲近的朋友。

有意思的是,网络交友却很容易满足我的社交需求,因为首先没有任何人会期待一个网友随时在线,所以想自己呆几天的时候只要不上线几天就可以了。而且越过网络,几乎根本不可能知道对方几个眼睛几个嘴巴,就更无从谈起由于肉体本能而产生亲近,因此网络交友本质上是知性的。这就非常舒服了。
惟一的缺点可能是,我确实更喜欢跟朋友面对面交流。真的,我就没见过比我自己更难搞的人。Ready Player One 的世界快点到来吧。